政策配套落後 阻電動車發展
2018年07月23日
| 星島日報
| 香港地球之友 蔡騫
早前環境局副局長謝展寰到立法會大談政府推動電動車的工作,當中談到直至去年底,政府車隊已有二百五十四部電動車輛。那邊廂卻有傳媒指出,政府主要官員中,僅環境局局長一人使用電動車,政府車隊中電動車亦只佔不足百分之四,近年採購量更持續下跌。這反映了政府未能以身作則,又怎能帶頭推動電動車在香港普及呢?!
電動車電源不環保
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不斷上升,其中交通運輸排放是一大源頭,佔排放量一成四。近年各國政府都致力推廣電動車發展,根據國際能源組織的統計資料,截至一六年年底,全球電動車數量已增至二百萬輛。雖然香港電動車的數量去年增長超過五成至一萬多輛,但是仍然只佔全港私家車不足百分之零點零二,與世界各大城市的普及程度相比仍有落差。
要進一步推動公眾認同電動車,首先要確立電動車的對環境的正面影響。電動車的減碳成效大大取決於發電燃料組合,根據國際能源署《二○一七全球電動汽車展望報告》顯示,中國電動車的碳排放遠高於美國、日本、歐洲等地的電動車,主因是內地的發電燃料組合以化石燃料為主,而可再生能源的發電量亦比其他國家為低,數據比較中國和法國的電動車於使用時所產生的碳排放,每公里相差逾零點一五公斤。
現時可再生能源佔本港發電量不足百分之一,雖然《施政報告》中提到本港將逐步以更潔淨能源替代大部分燃煤發電,並會進一步推廣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可惜港府至今未有為本地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訂立短、中、長期目標。世界各地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例如溫哥華訂立二○五○年百分百可再生能源目標,美國加州參議院亦通過於二○四五年前採用百分百可再生能源的議案,若本港的燃料組合繼續依賴化石燃料,電動車的環保效能將會大打折扣,從而令市民質疑推動電動車的重要性。
退役車電池何去何從?
香港一直不乏非法處理鉛酸汽車電池之報道,環保署由一六年至一七年三月間,已成功檢控五十四宗違規個案,反映香港至今仍未有處理退役電池之完善系統。歐盟早於○六年已制定《歐盟電池環保指令》,要求所有電池及產品包含電池的生產者,必須負責退役電池的處理。電動車電池壽命平均約五至七年,自一○年最早投入市場的一批電動車電池已陸續退役,根據一○至一六年電動車數量的上升趨勢,預計未來退役的電池數量勢必倍增。雖然電動車電池受《廢物處置條例》監管,但政府沒有推行強制回收電動車電池的機制,令人擔憂電動車鋰電池遭非法處理或棄置,污染泥土和海洋,破壞生態及影響大眾健康。
政府近年雖然一直提供經濟誘因,鼓勵市民轉用電動車,但公眾充電站僅約一千八百個,即是全港平均每六輛車共享一個公眾充電器,但比例仍較外國普遍一比四為低。
充電站不足 僧多粥少
根據運輸署資料,全港已登記電動私家車於一一年至一七年增加約一百七十五倍,但公眾充電站只增加約一倍,申訴專員公署早前亦主動調查環境局推廣政策是否有失誤。此外,公眾充電站主要集中於九龍及港島區,數量不足之餘位置亦分布不均,偏遠地區駕使者可能要駕駛一段長距離才能充電,大大降低成本效益。
香港政府在電動車政策上,只不斷以稅務優惠鼓勵市民轉用電動車,卻欠缺長遠規劃。本會重申政府須訂立二○三○年一成的可再生能源目標,令電動車使用更清潔能源;並仿效歐洲設立生產者責任制,強制要求電動車製造商及進口商回收退役電池並約束車主合法回收舊電池;亦要增加電動車的配套措施。惟有多管齊下,才能令香港趕上電動車普及化的全球大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