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齊下 促進廢電器回收
2017年10月16日
| 星島日報
| 黃梓峰、文俊傑、林思怡、鄺惠儀 香港地球之友實習生
電子科技日新月異,各類電子產品更是推陳出新,使舊電子產品頓時淪為電子垃圾。根據環保署統計,香港自○七年開始,每年產生超過七萬噸的電子廢料。事實上,香港政府低估了電子廢物數量。聯合國大學的報告指出,在一五年,平均每個香港人生產了二十一點七公斤的電子垃圾,相比其他城市,是亞洲之冠。此外,新界的棕地上有不計其數的非法回收場,嚴重污染周邊環境及生態。倘若不希望香港成為「貴嶼2.0」,香港必須正視電子廢物問題。
協助業界適應「責任計畫」
一六年三月,立法會正式通過修訂條例,標誌着政府一直提出的「廢電器電子電器生產者責任計畫」正式落實。計畫對廢電器處理加強監管,有助打擊非法回收和進出口問題,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新落實的廢電子電器生產者責任計畫將會涵蓋俗稱「四電一腦」的八種受規管電器,計畫下「四電一腦」的供應商要向政府繳交循環再造費。同時政府亦會加強監管,日後任何人貯存或處理任何加工、循環再造的電子廢料必須申請牌照,進出口亦要取得許可證,堆填區亦不會再接收任何受規管的「四電一腦」產品。
新規例引起私人回收商強烈不滿,早前有電子回收業界集會示威,批評新制度下發牌條件苛刻。事實上,本地一些回收場環境欠佳,政府絕對有必要立法規管,確保回收業界安全和合法地處理電子廢物。為協助業界適應新措施,政府在立法的同時,應為回收業界提供適切的輔助及培訓,協助他們確保土地規劃、消防安全、環保及環境衞生均符合新措施下的法例要求。
專款專用有利回收業發展
除了立法規管外,政府亦可通過經濟誘因去促進本地回收業的發展。政府可參考日本和台灣等成功例子,成立一個委員會監管廢電器回收業運作,以專款專用的形式,將循環再造徵費資助回收業界,並定期檢討和調整徵費,以確保回收業可持續發展。在新措施下,政府委聘的承辦商歐綠保只能處理全港大約四成的廢電器,而其餘六成則繼續由其他私人回收商分擔,政府有必要為私人回收商提供資助和相關配套,例如以較低的租金和更長的租期租賃土地予回收業界,促進雙方合作,推動循環經濟,令資源得以重用。
環保署一直都在社區設立不同的回收點收集廢電器,同時設有熱綫預約上門回收服務,但因為宣傳不足導致使用率偏低。政府確實需要進行更多的公眾宣傳和教育工作,培養市民的回收習慣。縱然新推行的生產者責任計畫有助推動循環經濟、達至「轉廢為材」,但是處理廢電器問題有賴各持份者共同合作,除了政府和生產者需要負責之外,消費者在購買或更換電器時亦應認真思考其必要性,只有做到源頭減廢方能有效回應電子垃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