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

港把握契機 再生能源追落後


氣候變化是被公認為人類目前面對最嚴峻的環境問題,沒有一個國家能獨善其身,香港也不例外。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指出,若溫室氣體排放持續增長,而沒有任何減排措施,全球氣溫於未來數十年將繼續上升,預計於本世紀末溫度上升達攝氏3.7度至4.8度。

風力太陽能 港具發展潛力

大量科學研究證明,全球變暖會增加極端天氣發生的頻率,例如暴雨、熱浪、颶風和嚴重乾旱等,亦會增加一些疾病的傳播機會,嚴重影響生態系統。

為了盡量減少人類及自然生態系統因氣候變化而產生的風險,多國專家認為人類必需要限制全球表面平均氣溫上升不超過工業革命前2或以下,這亦是於年底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1次締約國會議的主軸。

中國和美國是全球兩個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為了應對氣候變化,兩國元首於去年底發表溫室氣體減排聯合聲明,並於上月重申公告內容。國家主席習近平承諾中國碳排放量會於2030年左右封頂。美國總統奧巴馬早前亦公布了《清潔電力計劃》的最終方案,限制國內發電廠在2030年前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至較2005年少32%

氣候變化問題日趨嚴峻,現時全球不少國家及城市亦就應對氣候變化制定減排及可再生能源目標,本港早前亦就電力市場未來發展展開公眾諮詢,遺憾的是諮詢文件中並沒有提及任何短期或長期的可再生能源目標,理由是香港缺乏空間發展可再生能源項目。

事實剛剛相反,據機電工程署於2002年的研究,香港是有潛力透過太陽能每年產生60億度電,佔2012年約14%全港用電量。研究報告亦指出,香港有潛力發展離岸風能,可每年產生約80億度電,相等於201219%全港用電量。隨着科技進步,近年愈來愈多國家如日本、英國、澳洲、印度和意大利等,開始在水面上建立「漂浮太陽能發電廠」,大大節省陸地空間。

世界多處早已為發展可再生能源訂立清晰的目標及策略,可惜香港並沒有相關目標,大大落後於其他國家。例如韓國政府計劃於2035年前,提高再生能源在能源供應的比例至11%,德國政府最近亦提高其目標,預期於2030年前達至最少45%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新加坡根據業內專家推出的白皮書預計,可再生能源能在2025年滿足新加坡電力需求約8%

電力管制將屆滿 重訂目標

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亦預計中國若按現行政策和投資模式,於2030年前將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提高到26%是可行的。香港絕對沒有理由缺乏短、長期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及目標。

利用化石燃料發電,除了產生大量溫室氣體外,亦會排放多種空氣污染物,影響人類健康,從而增加公共醫療系統負擔。相反,隨着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日趨成熟,不但大大提升可再生能源的能源效率,發電成本方面亦穩步下降,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一個報告指出,太陽能光伏組件成本在過去兩年間下降6成。可惜政府並沒有將環境成本及健康成本納入計算範圍,比較化石燃料和可再生能源的真實價格。

管制計劃協議將於2018年屆滿,香港政府要把握這個時機,訂立最少10%的可再生能源的目標,以應對氣候變化。政府應盡快開放電網,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政府亦可從內地引入可再生能源,以降低生產成本。若錯失這個時機,我們將要就新簽訂管制計劃協議多等最少10年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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