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廢都市
2017年03月25日
| 明報
| 香港地球之友
都市固體廢物徵費相繼令台北、東京、首爾等鄰近城市的廢物棄置量大幅下降,看到香港政府在談論多年後終於公布政策細節及落實時間表,相信關注環保的香港人都為此感到欣慰。
3項建議盼令政策運作暢順
香港地球之友在歡迎政策之餘,同時關注到部分市民擔心徵費過高或者對政策感到抗拒,預料到政策實施時將會面對一定困難與挑戰。我們提出3項建議,期望令政策運作暢順。
由於棄置廢物的過程涉及眾多持份者,增加執法難度,我們明白市民對此抱有疑慮。例如將來有執法人員到屋苑巡查,發現棄置垃圾中混集了非指定垃圾袋,又或者發現有未貼上專用防偽標籤的大型垃圾被非法棄置,法律責任到底屬於清潔工人、物業管理公司還是業主立案法團?如果被判罰款,誰人負責?相信市民都期望政府會釐清執行新措施時衍生的法律責任問題,減少市民的疑慮。
此外,政府必須加強宣傳污者自付的大道理。從前不用付錢,不是因為處理廢物不用成本,只是因為他人、政府甚至是自己(以成本轉嫁的方式)還有地球在埋單。根據污者自付原則,市民、商戶及各類型機構都有責任處理自己產生的廢物,以公平承擔產生廢物引致環境污染的成本,就好像市民所交的水費包含了排污費一樣。大家亦要正視香港3個策略性堆填區快將爆滿,香港近年整體廢物量只升不跌,不論是已拍板的焚化爐興建工程,或者是極具爭議的堆填區擴建,都需要納稅人埋單。廢物徵費帶動香港人一同減廢以降低垃圾處理成本,亦可視為助大眾一同「慳荷包」。政府同時要大力推行教育工作,增加市民廢物分類回收的知識,並推動源頭減廢。
根據台北的經驗,政策推行初期會出現大量非法棄置。台北後來推行獎金舉報制度,提高檢控數字,以收阻嚇作用。政府現提出實施半年免檢控的法例寬限期,有助市民大眾適應新政策,但是亦難以杜絕欠缺公德心市民非法棄置垃圾。政府應制訂獎金舉報制度並加入法例,以提升檢控成功率,嚴懲非法棄置者。
支持回收業發展雙管齊下推動減廢
除了推動都市固體廢物徵費,我們更提出下面3項建議以支持回收業發展,達到雙管齊下推動減廢。
一、設立18區回收分類中心。
首先,落實固體廢物徵費正是培養市民養成廢物分類習慣的最佳契機。我們建議政府在全港18區設立回收分類中心,讓回收業界接收回收物並進行清潔、分類和物流管理。除了傳統三色回收桶所涵蓋的紙張、金屬、塑膠,回收分類中心更應增設其他有用資源的回收,例如玻璃、紙包飲品盒、電池、電子電器產品、衣物、廚餘、家俬、燈泡等,盡量「轉廢為寶」,向着「零廢」的目標邁進。設立回收分類中心不但鼓勵市民做好廢物分類,更減低運送廢物過程所產生的環境污染及氣味問題。
二、支持回收業發展。
此外,低價值的可回收物料如塑膠在香港的回收率非常低。根據環保署的數據,2015年每天有136噸PET膠樽棄置於堆填區。歸根究柢,香港回收業營運成本(人工、租金和保險等)高昂,抵消了低價值回收物的回收利潤。政府雖然成立了10億元的回收基金以支持回收業界,並鼓勵非牟利組織發展項目以協助本地回收業,但是現時只成功批核出6000多萬元,只佔基金6%,可見一次過資助成效不彰。我們促請政府以較低租金和更長的租期租賃土地予回收業界,以幫助回收業控制成本。而廢物徵費所得的庫房收入,正好用作資助回收業。
三、推動綠色採購。
最後,政府作為社會上最大的消費者,更加有責任在可持續發展上作出承擔,採購時應優先選用以本地循環再造物料製造的產品。現時環境局已經為政府提供包含150項產品的綠色採購指引,我們促請政府部門定期進行檢視及更新,以確保指引的實用性及時效性。政府在財政預算上應作出額外撥備,用作補貼政府資助機構(包括學校、醫院、社福機構等)作出綠色採購。政府更應向工商界及大眾宣揚本地(需要時加入外地)的良好綠色採購指引,促進本地回收業的可持續發展。
我們相信為都市固體廢物徵費立法,只是為香港減廢的第一步。我們期望立法有助逐漸培養市民大眾養成源頭減廢、減少浪費的生活習慣,令香港朝着「零廢都市」的終極目標邁進。